移动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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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种类

1、新装: 指客户申请入网。

2、过户: 指将号码的使用权转让给另一客户。

3、换号: 此业务已取消。

4、换卡: 指客户使用的SIM卡损坏而更换新的SIM卡,但电话号码不变。

5、帐户更改: 指客户因故更改原有的付费方式或付费帐号。

6、功能变更: 客户要求使用网络提供的一系列电话增值业务,或要求开通国际长途及国际漫游功能。

7、停机: 客户要求停机但保留号码。

8、开机: 客户要求使用已申请停机的号码。

9、销号: 指客户要求注销客户号码。

10、普网与如意行互转: 用户可以通过选择如意行与普网之间的转换来享受话费的优惠。


业务处理

1、在客户购机时必须提供一定数量的号码供客户选择,客户使用的号码必须是客户自已选定的。

2、客户过户时,个人客户需持双方本人身份证,单位客户需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到联通无锡分公司营业厅办理过户手续。

3、停机留号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停机期间月租费必须照常收取。

4、对不按期缴纳通话费、月租费的客户,经催交一个月仍置之不理者作停机处理。

5、对欠费停机达六个月,仍未缴清话费者,予以拆机,注销其号码。但仍保留对欠费用户追缴欠费的权力。

6、客户申请销号时,一律不退还初装费。


入网须知

1、办理中国联通130数字移动电话,须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单位办理须持介绍信。

2、用户电话费支付方式:预付话费、信用卡、银行托收。

3、办理登记手续时,请选择您合适的号码,号码一旦开通,将不再更换。

4、每月话费的结算以上月二十一日的零点到本月二十日的二十四点为一结帐月;每年按国家规定收取频率占用费50元(频占费按季收取,标准为每季度12.5元/户)。

5、用户应缴费用逾期未缴时,本公司对欠费用户将予停机,停机期间基本月租费照常收取。

6、凡欠费超过三个月的用户,本公司有权作销号处理,同时保留对欠费用户追缴欠费的权利。

7、用户可以申请办理停机留号业务,停机期间基本月租费照常收取。

8、用户申请办理过户业务须由过户双方亲自携带有效证件到中国联通无锡分公司各营业厅办理并签订过户协议。

9、用户申请办理任何变更业务,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委托他人经办除携带上述证件外,经办人也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中国联通无锡分公司各营业厅办理。

10、用户申请销号,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中国联通无锡分公司各营业厅办理。办理销号的日期为每月一日至二十日。销号当月的基本月租费及当季的频率占用费照常收取。

11、用户查询本人话费资料,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移动电话使用证到用户服务中心查询。

12、用户办理SIM卡解锁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或移动电话使用证。

(2001.8)